當洪水超過水庫、堤防、分蓄洪等工程的防洪標準,或水庫滿蓄遭遇偶然事故及水庫將發(fā)生可能預見的事故時,為了減免傷亡和嚴重損失所采取的臨時緊急處理辦法。江河兩岸平原是防洪的重點防護區(qū),但防洪標準總是有一定限度的。為了減少可能損失,必須擬定防御超標準洪水的緊急措施,采取和擬定緊急措施的基本原則:①超過設計標準不多,洪水位上漲較緩慢的洪水,可以根據(jù)洪水預報情況,堤防及其他有關工程設計條件,搶護加高子堤的可能性,搶護材料的來源與備料條件等,組織足夠的勞力及時加高加固已有的防洪工程;與此同時,對工程保護區(qū)做好防止發(fā)生萬一的準備。在中國許多大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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