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時期黃河下游治理方針的爭議。北宋黃河決溢一 二年一次,災(zāi)情深重。宋初治河除筑堤、堵口外, 很多人主張分流。當(dāng)時黃河大體上是王景治河后所形成的河道,北宋稱為京東故道(見黃河改道),景祐元年(1034年)決澶州(今濮陽)東橫隴埽,東流至今山東境,回入故道。慶歷八年(1048年)又在澶州商胡埽向北決口,大致經(jīng)今大名、館陶、臨西、棗強(qiáng)、衡水、青縣自今天津附近入海。宋人稱為北流。后來就爭論堵不堵,到嘉祐元年(1056年)堵塞引回橫隴故道, 失敗。又過了4年,在大名決口,向東分了一支, 叫二股河,又稱為東流,大體經(jīng)今冠縣、高唐、平原、陵縣、樂陵, 自無棣東入海。后來就有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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