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名詞。是用來說明世界一切關系并支持其宗教體系的基本理論?!耙颉币喾Q“因緣”,分六因、十因、四緣等(參見“十因”條);“果”或稱“果報”、“酬因曰果”,一般分為五果,即異熟果(報果)、等流果(依果)、離系果(解脫果)、士用果(士夫果)、增上果。《瑜伽師地論》卷三十八所載:“已作不失,未作不得”,為佛教因果論之特點,即任何思想行為都必然導致相應的后果?!耙颉蔽吹谩肮敝安粫孕邢В粗?,不作一定之業(yè)因,亦不會得相應之結果。佛教據此提出“三世因果”,以為現世界人們的貧富窮達,是前生所造善惡諸業(yè)決定的結果;今生的善惡行為,亦必導致后生的罪福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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