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買賣或典當所訂立的文書。亦稱“地契”。土地所有權,往往要通過一定的證書來體現。在土地私有制的條件下,土地所有者買賣土地所訂的契約,既是轉讓土地所有權的憑證, 又是私有土地所有權在法律上的表現。
地契上一般載明土地數量、地點、邊界、價錢以及典買條件等, 由當事人雙方和見證人簽字蓋章。然后,向當地政府主管機構登記納稅后生效。中國對典、買土地的契價征收捐稅, 起源于東晉的“估稅”(東晉、南朝對買賣行為所征的稅),以后歷代承襲前制。在中華民國時期, 稅率常有變動, 買契高達15%, 典契達10%。
由于契約是作為土地所有權或使用、收益權的證書,憑借它可 ......
上一篇: 土地評價
下一篇: 土地入股分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