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涇渠管理制度 古代留傳下來元代加以整理的灌區(qū)管理制度,集中載于《長安志圖》下卷。此前,涇渠的管理制度在唐《水部式》中有若干具體規(guī)定。元代涇渠設屯田總管府管轄,管理制度主要分建筑物維修, 灌溉用水制度等兩部分。 元代對涇渠的重要設施如洪堰、三限閘等的維修管理都有具體規(guī)定。 洪堰(渠首攔河溢流堰) 是石囷壩, 常年固定有10名工人看管和維護。 三限閘和平石閘是干渠上的主要配水樞紐。制度規(guī)定, 在灌溉季節(jié),灌區(qū)諸縣各派官吏1人前往,共同監(jiān)管分水比例。 干支渠和135座分水斗門, 也有巡監(jiān)官和斗門子看管, 督促附近受益戶隨時修理渠道并防止偷水。 放水時由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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