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通過列舉從屬于普遍判斷的全部情況的單個判斷的途徑來確定普遍判斷的方法。其中,按照得到普遍判斷時所概括的對象是否完全,可分為窮舉和簡單枚舉。窮舉歸納法 又稱完全歸納法。簡單枚舉法亦稱“不完全歸納法”、“簡單歸納法”,或“簡單枚舉歸納推理”。這是只根據(jù)部分對象個體具有某種屬性而作出概括的推理方法。具體地說,就是通過對某類事物部分對象的考察,以及列舉若干經(jīng)驗(yàn)事例,發(fā)現(xiàn)某一屬性在一些同類對象中不斷重復(fù),而又沒有遇到與此相矛盾的情況,從而得出該類事物都具有某種屬性的一般性結(jié)論。簡單枚舉的特點(diǎn)是沒有列舉全部或無法列舉全部事例,把僅屬于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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