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從事實本身的因果關系中找根據,用原因證明結果,或者用結果來證明原因的一種方法。因果互證是在擺事實的基礎上分析事物的來龍去脈的方法,具有很強的說服力。因為事物發(fā)展是有因果關系的,一定的原因就必然會產生一定的結果;反過來說,一定的結果是由一定的原因產生的。其中,以原因證明結果時,用來做論據的原因必須是客觀存在的、基本的原因,而不是虛構的原因或殘缺不全的片斷。以結果證明原因的,用來做論據的結果必須和原因有必然的聯(lián)系,才能進行推論。如果原因和結果沒有必然的聯(lián)系,整個證明就沒有說服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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