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的山區(qū)森林屬于國有,平原人工林一般屬集體,甚至農(nóng)戶,由國營林場按國家分配計劃砍伐和調撥,執(zhí)行統(tǒng)一價格。50—70年代,木材價格基本穩(wěn)定,升降幅度不大,林場山楞原木出廠價格,落葉松、云杉全區(qū)平均每立方米1953年為37元,1955年45元,1958年53元,1963年79元,1965年47元,1980年42元。從80年代起,增訂林場貯木場出廠價格(增加山楞至貯木場一段費用及利潤),原木標準品(二等長4~5.8米,直徑14~28厘米)落葉松、云杉全區(qū)平均每立方米價格分別為:1985年100元、73元,1987年100元、140元;1991年180元、216元;1993年234元、304元。1995年仍保持1993年水平。10多年間,統(tǒng)配木材價格上升3~4倍。1988年對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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