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成立以后到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前,國家對農產品價格統(tǒng)得很死,管得很嚴,價格變動一直很小,農民價格性收入幾乎可以忽略不計。從1979年開始,國家逐步提高了定購農副產品收購價格,放開了大部分農副產品價格,實行多渠道經營。農副產品價格變動,開始影響農民收入。據統(tǒng)計,從1978年到1990年的12年中,山東省農副產品收購價格總水平累計上升了168.5%,平均每年上升8.6%。農副產品收購價格提高總額達125.6億元,加上1984年以前各年度的超購加價數額,全省農民共收益154.3億元,平均每個農業(yè)人口年增加收益18.4元,占農民收入年增加額的39%。在農副產品收購價格總水平大幅度上升的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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