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成立后,育苗事業(yè)迅速發(fā)展起來。到1957年末,一個以國營育苗為主,國營育苗與群眾育苗相結合的育苗格局基本形成,全省育苗生產已經達到一定規(guī)模。從1960年開始群眾育苗面積已大大超過了國營育苗面積,在國民經濟調整時期全省共育苗15433. 3公頃,其中群眾育苗12059.9公頃,占全部面積的78. 1%。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后,黨和政府對發(fā)展育苗事業(yè)做出了指示和決定。為確保全民義務植樹所需苗木,各地努力辦好現(xiàn)有國營苗圃。召開多次育苗工作會議,對于集體和個人育苗,實行了合理的經濟扶持,并建立骨干苗圃,帶動一般社隊苗圃。同時,加強了苗圃管理,推廣了先進技術,提高了質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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