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折征公糧實物看,多年來農(nóng)業(yè)稅收入除了大災(zāi)之年,其余年度基本上是穩(wěn)定的,而且還有逐年減少的情況,例如,從1951—1960年,每年折征公糧實物都達(dá)50萬噸原糧以上(包括地方附加,下同),最多的是1954年,達(dá)79.7萬噸,最少的是1960年,實征稅額63.1萬噸。1960年以后至1992年實征稅額,最多的年度不超過60萬噸,一般年度40萬—45萬噸,最少是1963年實征稅額只有38萬噸。1992年實征稅額只有50.9萬噸。從折征金額看,由于糧價提高,征收的金額也隨著增加。從1951—1967年,每年實征金額都在6 000萬—8 000萬元之間。1968—1983年,每年實征稅額都是9 000多萬元。到1984年以后,每年都超過1億元,其中最多的是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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