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9月, 由長沙縣政府批準, 將該縣原春華山農(nóng)民合作社改為春華山供銷合作社, 成為新中國成立后湖南省第一個注冊的基層供銷合作社。次年2月, 長沙縣清泰橋供銷社、衡陽縣板橋供銷社、常德縣石門橋供銷社、益陽縣桃谷山供銷社、邵陽縣栗山供銷社、祁陽縣滄湖山供銷社相繼成立, 成為全省第一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作社法 (草案)》組建起來的基層供銷社。通過對以前 “野生社”和 “自發(fā)社” 的整頓和新建供銷社的推廣, 全省農(nóng)村供銷社進一步鞏固和壯大起來。到1957年, 入社社員擴大到760萬戶,占農(nóng)戶總數(shù)的87.8%, 入股股金1 142萬元; 建立基層社644個, 購銷網(wǎng)點1.34萬個, 供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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