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上海農(nóng)村地主剝削農(nóng)民普遍采用的一種形式。其名目繁多, 有買田債、買米債、青苗債、肥料債、母子債等10多種。在民國末期,通貨膨脹, 高利貸的利率一再上升。1948年 《奉賢民眾報(bào)》載: “高利貸以法幣計(jì), 月息達(dá)三角; 以花米物質(zhì)計(jì), 則四分、五分已屬普遍, 甚有4個(gè)月即加至1倍, 而且借秈米還白粳。小民生計(jì), 瀕于絕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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