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成立前據(jù)《大金國志》記載: “北地苦寒, 但多草木, 如桃李之類, 皆成圍, 至八月則倒置地中, 封土數(shù)尺, 覆其枝干, 春季除之, 厚培其根, 否則凍死”。清末修建中東鐵路時(shí), 俄國人在鐵路沿線栽植一些抗寒的果樹。1914—1925年馬忠駿在哈爾濱建成馬家花園, 栽植了果樹。幾年后, 果園面積擴(kuò)大到100多公頃。每年賣種苗幾萬株。當(dāng)時(shí)果樹主要在牡丹江、寧安、哈爾濱等地種植。1926—1939年全省共出苗木14.5萬株。1940年以后, 果樹生產(chǎn)逐漸向一面坡、帽兒山、綏芬河、穆棱、佳木斯、綏化、海倫、北安、訥河、青岡等地?cái)U(kuò)展, 1944年果樹面積達(dá)1 273公頃, 栽植的品種主要是小蘋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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