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旱災(zāi)害, 歷來是黑龍江省地區(qū)主要自然災(zāi)害之一, 危害甚重。據(jù)1983年版 《清實(shí)錄黑龍江史料摘抄》記載: “康熙五十七年 (公元1718年) 杜爾伯特旗連年干旱, 谷米不收, 牛羊倒斃, 兵丁人民, 逃亡于黑龍江、郭爾羅斯等處糊口,或至典身與人度歲者, 六千有余”。清朝從乾隆年間到光緒末年 (1736—1908) 的172年間, 有35年旱災(zāi)記載。1918年 “龍江縣入夏亢旱, 立秋時(shí)仍無雨, 秋禾平均收成不過二分”。1920年 “全省亢旱成災(zāi), 饑民遍野”。新中國(guó)成立前, 1949年夏季高溫干旱, 松江省12萬公頃小麥棵矮穗小, 收成能達(dá)50%的不到1/3, 其余僅30%~40%。密山縣旱死農(nóng)作物面積0.9萬公頃。樺川縣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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