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恢復和穩(wěn)定上升階段(1949—1957年)。在土地改革與農業(yè)合作化期間,安徽農業(yè)得到迅速恢復和發(fā)展,農民的收入水平明顯提高。據安徽省統計局1956年對六安縣(今六安市)徐集、小廟鄉(xiāng)的8戶農民家庭收支(收入按1956年價格計算)進行的典型調查,農民的生產性純收入,在新中國成立后的頭幾年都超過了1936年水平。如以1936年為100進行比較,1949年為118.1,1951年為122.3,1956年雖遭嚴重自然災害,仍較1936年提高8.1%。
根據1954—1957年全省農民家庭抽樣調查資料,農民平均每人收入分別為60.57元、84.76元、64.76元和74.56元。以1954年為100進行比較,1955年為139.9, 1956年為106.9,1957年為123.1。
2.起伏波動階段(1958—197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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