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視下,全省各地因地制宜,逐步建立起農村公共設施和財產、農業(yè)科技、農用生產資料供應、農產品流通四大社會化服務體系。
1.公共設施和財產經營管理服務體系。該服務體系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的服務。
(1)農機服務。實行家庭聯(lián)產承包責任制后,云南省農機經營形成了以戶為主的格局。為適應這一新的變化,1990年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轉發(fā)了省委農村工作部等部門起草的《關于加強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的意見》,推動了全省農機服務體系的建設。首先是抓好鄉(xiāng)(鎮(zhèn))農機管理服務站的建設,形成農機服務網(wǎng)絡,將原來鄉(xiāng)(鎮(zhèn))拖拉機站和農機管理站合并為農機管理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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