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49—1978年。新中國成立后,云南人民在過去薄弱的治水基礎上,以前所未有的熱情和毅力、規(guī)模和速度,持續(xù)不斷地進行水利建設。
“一五”時期,云南水利建設限于財力物力,以防治水害為主,兼顧水利灌溉,制定了“以蓄為主,小型為主,群眾自辦為主”的方針,依靠群眾修復和新建一些中、小型水利工程,強調加強用水管理及合理用水,使全省水庫建設、灌溉工程得到了較大的發(fā)展。建成中小型水庫23座,小壩塘1萬余個。1957年末,全省有效灌溉面積達到44.5萬公頃,水利化程度15.7%。為適應水利建設的發(fā)展,此期還做了很多勘察規(guī)劃和技術人員培訓工作,1956年4月,云南省昆明水利學校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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