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化學物對生物體長期低劑量作用后,所產生的毒性,染毒期限1~2年。在慢性毒性試驗條件下,除了需要很長潛伏期或累積作用才能發(fā)生的腫瘤影響之外,其他毒性作用都應該表現出來。在合理的試驗條件下,應該能測出全部毒性作用,包括神經、生理、生化、血液、免疫和病理方面的影響,同時也觀察到毒物對各系統損害的可逆性。在不同劑量作用下及機體出現的不同毒效應的基礎上,確定無作用劑量或慢性閾劑量,為制定衛(wèi)生標準、選擇中毒敏感診斷指標和闡明毒作用機制提供依據。
受試動物 通常采用wistar、sprague dawley和cd.fisher系大鼠,偶而也有使用long-evans或holtzman系大鼠。大鼠的正常壽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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