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一塊地里同時播種或種植多種作物的種植制度。在原始農業(yè)時期,多種作物的混播混種有利于保證產(chǎn)量的穩(wěn)定,并分次收獲食物,以適應沒有倉貯的條件。以后隨著耕種面積擴大,逐漸從混作向單作轉變,但因混作有其合理有利的一面,混作的實踐不斷豐富,并以新的形式出現(xiàn),一直保留下來。到西漢《氾勝之書》種桑法中,就有“黍椹子各三升合種之”的記載,并指出“黍桑當俱生,鋤之,桑令稀疏調適,黍熟獲之”。賈思勰在《齊民要術》中又總結了混作的新經(jīng)驗。如在養(yǎng)羊篇中總結了“種大豆一頃,雜谷并草留之,不須鋤治,八九月中刈作青茭”的經(jīng)驗,這是使豆谷作物混作,種植青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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