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具有解表發(fā)汗功能的藥物,開泄腠理,驅(qū)邪外出,解除表證的治療方法。又稱解表法。是八法之一。適用于外感病初期,當(dāng)病邪在肌表尚未入里時,可使表邪從汗而解。發(fā)汗解表以汗出邪去為度,出汗過多可傷津液,甚至汗出不止,造成虛脫。對體質(zhì)虛弱或劇烈下痢、大失血的病畜不宜應(yīng)用汗法。此外,夏季或平時表虛多汗的病畜,使用辛溫解表藥時應(yīng)慎重。由于表證有表寒、表熱之分(見表證與里證),汗法亦有辛溫解表和辛涼解表之別。
辛溫解表 以辛溫解表藥為主組成方劑治療表寒證的方法。麻黃湯為其代表方劑。
辛涼解表 以辛涼解表藥為主組成方劑治療表熱證的方法。銀翹散為其代表方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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