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于記載最早的灌溉管理法規(guī)。具體內(nèi)容不詳。據(jù)《漢書·兒寬傳》記載,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左內(nèi)史兒寬建議開鑿六輔渠,灌溉鄭國渠旁地勢較高的農(nóng)田,并且“定水令, 以廣溉田”。西漢后期召信臣在南陽郡引唐白河干支流大興農(nóng)田水利,“為民作均水約束”,刻石立于田畔, 以防紛爭”。水令和均水約束都是灌區(qū)的管理規(guī)章,是最早見于記載的水利法規(guī)。西晉初期,杜預修召信臣遺跡(約在280年左右),也“分疆刊石,使有定分”。類似召信臣的“均水約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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