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quán)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人民法院依法進行審理并作出判決、裁定的活動。其主要特征有:①行政訴訟的被告必須是國家行政機關。②行政訴訟必須是不服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而引起的。③行政訴訟的原告是認為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quán)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④行政訴訟必須依法提出起訴,并由人民法院受理才能成立,如果人民法院不受理,就不構(gòu)成行政訴訟。我國行政訴訟法第11條規(guī)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下列具體行政行為不服提起的訴訟:①對拘留、罰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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