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時戲曲劇團的泛稱。淵源于宋代,劇團即以“班”字命名,如“云韶班”。直至乾隆年間,劇團大量涌現(xiàn),仍稱“班”,如著名的三慶班、四喜班、和春班、春臺班。中華民國初年,由北京戲曲藝人田際云、楊桂云、余玉琴等人,發(fā)起組織的藝人群眾團體“正樂育化會”號召將劇團均改以“社”字命名,用以區(qū)別妓院的“班”名。如相繼易名的“翊文社”、“承華社”等。由于劇團用“班”字命名的時間過于長久,因此,有些人仍習(xí)慣把戲曲劇團稱為“戲班”。甚至還把加入某劇團演出,稱為“搭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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