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成立之初, 植樹造林實行“誰種誰有, 伙種伙有, 國種國有” 的政策, 但造林面積不大。國民經(jīng)濟恢復時期, 全省僅造林7 073.3公頃, 年均造林2 357.8公頃。之后, 省委、省政府對造林工作作過多次部署和發(fā)動, 取得了可喜的成就。1960—1965年,全省造林57.93萬公頃,年均造林9.65萬公頃。從1972年起,根據(jù)農(nóng)林部的部署,江西建設以杉木為主的用材林基地和以油茶為主的經(jīng)濟林基地,使集體造林進入新的發(fā)展時期?!叭濉焙汀八奈濉庇媱潟r期,全省造林244.2萬公頃,年均造林24.42萬公頃。1978年以后,全省植樹造林有了新的突破, “五五”計劃時期,全省造林103.1萬公頃,年均造林20.6萬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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