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成立以后, 1949年11月14日, 江西省工商廳成立合作指導科, 統(tǒng)管全省合作事業(yè)。1949年底, 省商業(yè)廳合作科在南昌、上饒、吉安、贛州4地區(qū)進行組建不分紅的新型合作社試點, 共建立上饒石鼓渡村、吉安上達村及贛州唐江鎮(zhèn)等9個基層供銷社。1950年7月, 依照全國合作會議精神與社章, 有計劃地整理舊社, 清理敵偽社, 邊整改邊成立基層供銷合作社。年底, 全省有各種基層社202個, 入社社員120 660人。1951年4月, 根據(jù) “放手發(fā)展供銷社” 的方針, 結合預購、收購、供肥等業(yè)務, 點面結合進行整、建社。這段時間, 基層社發(fā)展迅速, 到年底, 全省基層社猛增至1 483個, 社員3 655 015人。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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