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耕地概查面積為2 377. 9千公頃,占全省土地總面積的22.57%。主要分布在杭嘉湖、寧紹、溫臺(tái)三大平原及金衢等盆地和各河谷低丘地區(qū)。主要作為水田和旱地利用。
1.水田。全省水田面積1 796. 3千公頃,占耕地總面積的75. 54%。按水田利用條件,可分為四類:①平原區(qū)水田。包括杭嘉湖、蕭 (山)、紹 (興)、寧(波)、溫 (嶺)、黃 (巖)、臨 (海)、溫 (州)、瑞(安)等平原的水田,合計(jì)面積約833. 3千公頃,是浙江省水田面積最大,生產(chǎn)條件最好,產(chǎn)量水平最高的地區(qū)。一般以麥 (油菜)、雙季稻三熟制為主;②河谷盆地區(qū)水田。包括金衢等大中盆地和谷地及周圍低丘水田,面積約513.3千公頃。主要分布在沿江兩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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