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郵路(含農村投遞路線, 下同)在新中國成立初期發(fā)展極快。1952年達11 619公里, 約為1949年的15.4倍。農村郵運工具盡管絕大多數(shù)還是人背肩挑, 但途經農村地區(qū)的干線郵路所用役畜已有增加, 專為農村郵路使用的自行車也開始配備。并且,從1951年起,將中華郵政時期由郵差自備的役畜,部分地改為局購公有,1952年全部改為公有。郵差自備的自行車,也從1951年起換為公車。1951年,郵電部兩次配發(fā)給甘肅自行車共51輛,1956年增加到321輛。農村其他郵運工具也有所改善,1953年開始配備役畜5頭,專用于農村郵路(以前的役畜只供干線郵路使用), 1956年增為57頭。當年,不僅農村郵路迅速發(fā)展到34 901公 ......
上一篇: 1.郵政分支機構
下一篇: 3.郵政輔助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