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農(nóng)業(yè)用地類型來說,湖南省耕地面積323.94萬公頃, 占總面積的15.3%,其中丘陵坡地占8%, 山坡地占12%, 平地面積最大, 尤其以沖積地平地和沖積土谷地占的比重大。耕地分布的這一特點(diǎn), 使其質(zhì)量甚優(yōu), 從而部分地彌補(bǔ)了耕地面積少的缺陷。在耕地面積中, 水田252.86萬公頃, 占78%; 旱地71.08萬公頃, 占22%。隨著人口的增加, 湖南省人均占有耕地面積逐年減少。1936年湖南省人均耕地1.77畝①, 到1949年, 人均還有1.71畝, 13年中只減少3.39%。新中國成立后,隨著人口的增加, 到1981年, 人均僅占有耕地0.96畝, 比1949年減少43.86%, 比全國人均耕地1.52畝少36.85%; 1998年湖南省耕地面積為321.87萬公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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