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洪災(zāi)。歷史上海河流域洪澇災(zāi)害頻繁,據(jù)文獻(xiàn)記載及資料統(tǒng)計(jì),明成化六年(1470年) 至新中國成立前 (1948年) 共479年,天津被水淹13次。在1949—1995年的47年中洪水災(zāi)害最大的是1954年、1956年、1962年、1963年、1982年。這些年大水雖未淹市區(qū),但受災(zāi)損失巨大。最具有代表性是1939年和1963年的洪水。
1939年的洪水。大水以北系來水為主,最大洪峰流量的潮白河蘇莊站為15000立方米/秒,永定河三家店站為4 000立方米/秒,拒馬河和滹沱河均在8000立方米/秒以上。該次洪水水淹天津市,市內(nèi)70%~80%的街道水深達(dá)1~2米,平地行舟一個(gè)多月,15.8萬戶居民受淹,倒塌房屋5萬余間,受災(zāi)人口約80萬人。
1963年洪水。大水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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