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地區(qū)1949年僅哈爾濱、齊齊哈爾、佳木斯、牡丹江等城市郊區(qū)有少量的通電村屯。當時廣大農村處于 “照明靠煤油, 動力靠牛馬” 的落后狀況。1960年以后, 隨著電井和電力排灌大量建設, 大批的村屯也隨之通電。到1995年, 黑龍江省1 127個鄉(xiāng)鎮(zhèn)已全部通電; 在60 960個村中,已通電的有58 920個村, 通電率達96.65%, 在511.13萬農戶中, 已通電的有493.30萬戶, 通電率為96.51%。另外, 1995年全省還有280個無電村屯通電, 比1994年增加180個。哈爾濱、齊齊哈爾、鶴崗三個行政區(qū)16個縣 (市) 實現(xiàn)了村通電, 大大方便農民生活生產,促進了農村經濟發(fā)展 ......
上一篇: (一)農村用電量
下一篇: (一)農電規(guī)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