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教師實行職稱制度是1985年起步,1986年試點,隨后在全省范圍內(nèi)有步驟、有計劃地展開。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專業(yè)技術職務,分別設為高級教師及一、二、三級教師。為保證評聘工作順利實施,先后制定了職務試行條例、任職條件考核辦法、職務評審組織試行辦法、職務任命或聘任試行辦法。1988年4月,開始進行中小學民辦教師職務的評審和聘任工作。
1991年,根據(jù)國家教委、人事部要求,河南省中小學教師評聘工作轉入經(jīng)?;?,評聘工作劃歸市、地管理。此后河南省又規(guī)定,省教委負責組建河南省中學高級教師職務評審委員會;市、地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組建中學一級、小學高級教師職務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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