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986年開始,安徽省自下而上逐步實行人口與計劃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從1991年起,地(市)、縣(市、區(qū))、鄉(xiāng)(鎮(zhèn))、村各級每年都要簽訂“年度人口目標責任書”,并由黨委和政府對本地區(qū)的計生工作情況進行考核。1992年,在地、市以下層層簽訂人口目標管理責任書的基礎上,安徽省人民政府首次與7個行署、9個市人民政府簽訂了責任書,分別下達了人口控制的確保指標和獎勵指標,并連續(xù)4年由省統(tǒng)計部門組織百萬人口抽樣調(diào)查,考核到縣級。為使考核指標更加科學、合理,1992年初,安徽省計劃生育委員會制訂了《安徽省計劃生育工作考核評比試行辦法》,實行全面管理千分制考核。1995年4月,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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