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戶用沼氣。1958—1959年,安徽一些地方由于當(dāng)時技術(shù)上不夠成熟,建池質(zhì)量不過關(guān),管理跟不上,很多沼氣池建成后不久,漏水漏氣,有的一開始就不能使用,辦沼氣漸趨停止。鑒于農(nóng)村能源短缺的矛盾日益突出,安徽省革命委員會于1973年將沼氣利用列為科研和試驗示范項目,要求每個地區(qū)重點抓1個縣,每個縣重點抓好1個公社,再度興起大辦沼氣的熱潮。截止1979年底,全省建沼氣池4 200多口,有20個大隊、526個生產(chǎn)隊基本普及沼氣。這次興辦沼氣在某種程度上重蹈50年代的覆轍,脫離實際,急于求成,沼氣建池隊伍技術(shù)上不過關(guān),沒有服務(wù)體系,絕大部分沼氣池只使用1~2年就報廢。80年代以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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