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薪炭林能源。據1995年林業(yè)資源清查,在全市郊區(qū)464 594公頃的有林地面積中,薪炭林占11 891公頃,薪柴合理提供量為61.1萬噸。總體上看,發(fā)展薪炭林較早的鄉(xiāng)村已基本解決了燒柴難的問題,但發(fā)展不均衡,仍有部分地區(qū)的生活燃料緊缺問題未能徹底解決。
本市有未綠化的宜林荒山荒地143 333公頃。因此,采取有效措施,合理布局和搭配林種,加快植樹造林,仍可適度增加薪炭林能源的供應。
表1-7-2 農村能源開發(fā)成效(至1995年末)
品 種開 發(fā) 規(guī) 模產 能 量1.生物質能 ·薪炭林
·沼氣4.87萬公頃
6萬戶及大、 中型沼氣工程100個產柴30萬噸(17.1萬噸標煤)
1 440萬立方米 (103.2萬噸標煤)2.太陽能 ·太陽熱水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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