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資源必須經(jīng)過人為控制和抽取方可利用。可利用水資源主要包括可利用地表水和可利用地下水兩部分。
1.可利用地表水。北京市1990年有水庫83座,其中大型4座、中型16座、小型63座,總庫容93億立方米。水閘約210座,其中大、中型水閘62座,蓄水量0.5億立方米。塘壩截流433座,揚(yáng)水站5000余處。為了引水進(jìn)城,先后修建了永定河引水渠和京密引水渠兩大引水工程,全長分別為25公里和110公里,最大輸水能力分別為35立方米/秒和70立方米/秒。這些水利工程,對(duì)控制利用地表水資源發(fā)揮了重要作用,50%、75%、95%保證率的年可供水量分別為20.51億立方米、13.33億立方米和6.95億立方米(表1-3-3)。
密云水庫、官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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