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嚴(yán)格區(qū)分身份等級的社會制度。種姓(caste)源自拉丁文castus,意為純粹、不雜,與之相應(yīng)的印度字varnajati,指建立在地位不同、權(quán)利不等基礎(chǔ)上的社會劃分。在公元前1000年的前幾個世紀(jì),當(dāng)印度一雅利安人從原始社會向階級社會過渡時,出現(xiàn)了四個固定等級制度。第一個婆羅門(brahmana)為祭祀等級,第二個剎地利(ksatriya)是武士等級。這兩個種姓是統(tǒng)治階級掌握宗教和軍政大權(quán)。第三個吠舍(vaishya)是普通人民大眾,主要生活在村社,從事農(nóng)、牧、商等行業(yè)。以上三個種姓都是印度—雅利安人。第四個首陀羅(shudra),基本上是遭受奴役的土著,又被稱為賤民或不可接觸者,社會地位最低,有些是奴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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