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反映木材利用程度的指標。通常是指木制產(chǎn)品的材積與木材原料材積之比,以百分數(shù)表示。它是木材工業(yè)發(fā)展水平的重要標志。主要有立木蓄積出材率、原木利用率、成材利用率及原木綜合利用率。
①立木蓄積出材率。(見采伐蓄積利用率)
②原木利用率。原木經(jīng)過鋸割和切削加工制成產(chǎn)品的材積與原木材積之比。例如原木鋸成板方材的利用率(出材率)約為70%;原木制成膠合板的利用率為42%左右。計算公式為:
③成材(板方材)利用率。木制產(chǎn)品的材積與作為原料的成材材積之比。一般成材制作家具、門窗的利用率為60%左右。
④原木綜合利用率。是在原木利用率和成材利用率的基礎上,加上剩余物利用量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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