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親本性狀相互配合的一種能力。1942年,斯普拉格(G. F. Spraque)等提出兩種配合力的概念,即一般配合力和特殊配合力。一個(gè)種群(品種、品系)與一系列種群雜交所得雜種一代 (F1) 的平均成績被定義為該種群的一般配合力(general combining ability, Gca)。而特定雜交組合正反雜交所生F1的平均成績與該二親本種群的平均一般配合力之差則稱為該雜交組合的特殊配合力(spe-cific combining ability, Sca), 它反映的是該組合較之親本二種群的平均一般配合力的優(yōu)勢程度。例如,A、B兩品系雜交, 則該雜交組合的特殊配合力為:
式中 AB和BA分別為正反交組合A×B與B×A所生F1的成績;Gca (A) 和Gca (B)分別為A和B品系的一般配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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