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有一位朋友,家境還算富裕。有一寶貝兒子,上小學三年級。上學期期中考試,兒子得了個全班第一,朋友便獎勵他一臺游戲機,同時還許諾,如果期末還得第一,送他一臺奔四電腦。
針對朋友這種靠物資激勵孩子的教育方法,筆者并不贊同。在養(yǎng)育孩子過程中,物質鼓勵和精神鼓勵同樣重要。精神鼓勵可以令孩子更加自信,感受父母溫暖的言語和贊賞的眼神,從而加倍努力。至于物質鼓勵,因為孩子還小,難明大道理,物質獎勵對她有一定的激勵性,這種獎勵很形象、很直觀,能促使孩子為了達成某一愿望而努力學習,取得進步。而一旦孩子的愿望達成,家長適當獎給她一件她渴望已久的禮物,讓她感受到成功的喜悅,再鼓勵她繼續(xù)努力,那么對孩子來說未嘗不是一件好事。
但是獎賞不是目的,而是輔助性的評價,獎賞是對個體行為某種程度上的肯定,獎勵要用得適當,用得合理,否則,亂用獎勵,反而會失去獎勵本來的意義。表揚獎勵也是一種藝術,家長要針對自己孩子的特點對孩子進行適當的表揚與獎勵。
許多家長把獎賞看作是食物和玩具等物質的代名詞,那就狹隘化了(家長學院:父母學習成長的最佳學校)。一般來說,深受學生歡迎的獎勵有精神獎勵、活動獎勵和物質獎勵等。其中精神獎勵包括微笑、關注、鼓掌、表揚等;活動獎勵包括與媽媽一起玩牌、去公園、講故事、幫忙包餃子,洗菜、拖地板、擦拭家具,看電視、電影、馬戲等,與大人一去玩球、一起做游戲、一起去吃麥當勞等;物質獎勵包括冰淇淋、球、書、雜志、氣球、特別的零食、玩具、服裝等。
在日常生活中,對孩子的獎勵應該精神鼓勵為主,物質獎賞為輔。物質獎勵和精神鼓勵一樣,都是夸獎的積極有效的手段。每個孩子感興趣的項目是不同的,父母可以根據孩子的具體情況從上述三個方面自行選擇。
對孩子獎勵應遵循中庸之道。當孩子有了小小的進步,我們家長要給予表揚,鼓勵孩子更加努力地學習,以便取得更大的進步。當孩子有了非常大的進步,家長可以適當給孩子一些金錢獎勵,但金額不能太大。同時要讓孩子知道,獎勵的這些錢是屬于他(她)個人的,他(她)雖然有權利決定這些錢的用途,但也不能亂花,可以先把錢存起來,以后再用到該用的地方,讓孩子從小學會理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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